案由:离婚纠纷
案情摘要:
李某与周某于2020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,同年5月1日订婚,5月15日登记结婚,婚后二人未生育子女。两人婚后仅共同生活8个月,常年异地,婚后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。2022年3月,女方周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办理经过:
本人代理人后,充分了解案件情况,为男方李某详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及应诉程序。男方在婚前给女方购买三金并支付彩礼20万元,为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在开庭时经过耐心、细致地调解,最终将离婚和彩礼、三金返还一并调解处理并当即履行完毕,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。
裁判要旨:
清官难断家务事,律师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既要遵守“国法”又要考虑“人情”,以耐心、细致的办案方式努力化解双方矛盾、定纷止争。